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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讀者知道嗎
現時台灣地區的"物理治療所" 只有 42家!
(去年此時 只有三十幾家)
而在台北市與新北市 就有15家
佔了快1/3的數量
這樣 大台北的朋友們 會不會覺得 ......還是沒看過XD
(Mr. Donut的分店還比物理治療所多)
而42家其中 健保特約的治療所 只有13家
其他的都是自費收費!
為什麼?(台灣醫師開的診所+牙醫師 可是有一兩萬家呢!!!!)
* * * * *
物理治療於民國五十年代 小兒痲痺大流行的時期 因復健需求 引進台灣
(西方的物理治療是十九世紀末就開始發展了)
台大復健醫學系於民國56年設立 民國60年始有第一屆物理治療組畢業生
此後專業漸漸發展...
但物理治療師一直處於有實無名的狀態
如同現在的推拿師 (但推拿師目前連學校都還沒有呢)
直到民國84年物理治療師法通過
終於賦予物治師 國家醫療人員的認證
也納入了物理治療師自行開設物理治療所的權益
(但實際規定相當不利治療師獨立開業)
民國九十年左右 曾經物理治療所 有達到接近一百家
但之後倒的倒 逃的逃
那時健保局"追繳已給付費用"的事件 到現在還是為人津津樂道
導致很多治療所營收突然由正轉負...
(這就是為什麼現在健保特約治療所這麼少的原因之一)
* * * * *
物理治療所 是物理治療師獨立開業的正式選項 須經衛署立案
(其他非正式的 有民俗療法 健康工作室 運動教室 運動傷害防護...)
物治所類似醫師開的診所 受醫療法 物理治療師法管轄
(2013/5/6修正: 黃治療師去函衛生署詢問 物治所非"醫療法定義之醫療機構"[要有醫生才是醫療機構] 所以被稱為"醫事機構"的物治所 不受醫療法管轄)
物理治療診所在美澳是非常常見的機構
然而在台灣卻很少見 為什麼?
(大陸港澳就不用講了 那邊的復康發展落後台灣甚多)
跟大家講一些巷子內的原因:
1. 健保打壓
健保特約治療所只能接受(限定六科)醫師的處方箋 才能做治療申請給付
問題是 總額制度
(健保費總額固定 給醫療機構的給付 是按比例分配 而不是做多少賺多少)
醫師讓你申請治療 等於把固定的大餅分給你 怎麼肯?
而且健保局核刪的大刀 還會砍到開單醫師頭上
(這樣誰還敢開單給治療所? 一旦治療所沒處方箋 就等於沒收入 等著倒店)
所以現在的健保治療所 許多是安養中心附設
醫師 治療所 都同一個老闆管 就沒這個問題
現在診所的門前藥局也是一樣的道理 ~開藥要賺 自己撿起來賺比較實在!~
(都同一個老闆 不如開復健診所還比較好 不是嗎...)
而且健保治療所的"治療面積"(不含廁所 等待區 掛號區...)規定要有60平方米(18.2坪)
很多診所的 等待區+掛號+診間 都比這小了...
一般診所沒規定面積...為何獨獨刁難物理治療師?
合理懷疑 健保局早就打算打壓物理治療所 分總額大餅的人 才會少一點
(很有趣的是 現在的健保復健給付制度獨厚"復健科醫師" ...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)
2. 不做健保 自費總行了吧
(但自費絕不可能一次50元做一堆儀器 ...會賠錢 會算成本的算一下就知道)
自費醫療的市場相對小很多 無法配合多數病患的需求(便宜+有效)
所以自費治療所 要不就是治療師很厲害 病人不去不會好
要不就是 客人很少不賺錢
以上兩點 導致台灣掛牌的物理治療師 雖然有兩三千人
但幾乎都不敢出來自己開業 (開復健診所的倒是有)
多數都待在醫院診所 成為復健科/骨科醫師...的手下人員
(健保給付低 + 老闆不是你 自然沒有說話的機會
...工作都是老闆要求 健保只有儀器好賺 就當服務生就好
有事推給老闆 薪水有領就好 專業拋乎腦外)
物理治療 也就變成了一個無聲 沒有發展 的專業
唯有獨立開業 物治師才能不受限的發揮全力治療 不受醫師/醫院環境的限制
但目前的大環境 普遍的景氣不好 各行各業都糟
醫療業也在健保的影響下 成了四大皆空 血汗醫院
盼望以後 願意出來打拼的同業 能多一點
雖然困難 但這是維持本專業活力的最正式方式!
現時台灣地區的"物理治療所" 只有 42家!
(去年此時 只有三十幾家)
而在台北市與新北市 就有15家
佔了快1/3的數量
這樣 大台北的朋友們 會不會覺得 ......還是沒看過XD
(Mr. Donut的分店還比物理治療所多)
而42家其中 健保特約的治療所 只有13家
其他的都是自費收費!
為什麼?(台灣醫師開的診所+牙醫師 可是有一兩萬家呢!!!!)
* * * * *
物理治療於民國五十年代 小兒痲痺大流行的時期 因復健需求 引進台灣
(西方的物理治療是十九世紀末就開始發展了)
台大復健醫學系於民國56年設立 民國60年始有第一屆物理治療組畢業生
此後專業漸漸發展...
但物理治療師一直處於有實無名的狀態
如同現在的推拿師 (但推拿師目前連學校都還沒有呢)
直到民國84年物理治療師法通過
終於賦予物治師 國家醫療人員的認證
也納入了物理治療師自行開設物理治療所的權益
(但實際規定相當不利治療師獨立開業)
民國九十年左右 曾經物理治療所 有達到接近一百家
但之後倒的倒 逃的逃
那時健保局"追繳已給付費用"的事件 到現在還是為人津津樂道
導致很多治療所營收突然由正轉負...
(這就是為什麼現在健保特約治療所這麼少的原因之一)
* * * * *
物理治療所 是物理治療師獨立開業的正式選項 須經衛署立案
(其他非正式的 有民俗療法 健康工作室 運動教室 運動傷害防護...)
物治所類似醫師開的診所 受醫療法 物理治療師法管轄
(2013/5/6修正: 黃治療師去函衛生署詢問 物治所非"醫療法定義之醫療機構"[要有醫生才是醫療機構] 所以被稱為"醫事機構"的物治所 不受醫療法管轄)
物理治療診所在美澳是非常常見的機構
然而在台灣卻很少見 為什麼?
(大陸港澳就不用講了 那邊的復康發展落後台灣甚多)
跟大家講一些巷子內的原因:
1. 健保打壓
健保特約治療所只能接受(限定六科)醫師的處方箋 才能做治療申請給付
問題是 總額制度
(健保費總額固定 給醫療機構的給付 是按比例分配 而不是做多少賺多少)
醫師讓你申請治療 等於把固定的大餅分給你 怎麼肯?
而且健保局核刪的大刀 還會砍到開單醫師頭上
(這樣誰還敢開單給治療所? 一旦治療所沒處方箋 就等於沒收入 等著倒店)
所以現在的健保治療所 許多是安養中心附設
醫師 治療所 都同一個老闆管 就沒這個問題
現在診所的門前藥局也是一樣的道理 ~開藥要賺 自己撿起來賺比較實在!~
(都同一個老闆 不如開復健診所還比較好 不是嗎...)
而且健保治療所的"治療面積"(不含廁所 等待區 掛號區...)規定要有60平方米(18.2坪)
很多診所的 等待區+掛號+診間 都比這小了...
一般診所沒規定面積...為何獨獨刁難物理治療師?
合理懷疑 健保局早就打算打壓物理治療所 分總額大餅的人 才會少一點
(很有趣的是 現在的健保復健給付制度獨厚"復健科醫師" ...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)
2. 不做健保 自費總行了吧
(但自費絕不可能一次50元做一堆儀器 ...會賠錢 會算成本的算一下就知道)
自費醫療的市場相對小很多 無法配合多數病患的需求(便宜+有效)
所以自費治療所 要不就是治療師很厲害 病人不去不會好
要不就是 客人很少不賺錢
以上兩點 導致台灣掛牌的物理治療師 雖然有兩三千人
但幾乎都不敢出來自己開業 (開復健診所的倒是有)
多數都待在醫院診所 成為復健科/骨科醫師...的手下人員
(健保給付低 + 老闆不是你 自然沒有說話的機會
...工作都是老闆要求 健保只有儀器好賺 就當服務生就好
有事推給老闆 薪水有領就好 專業拋乎腦外)
物理治療 也就變成了一個無聲 沒有發展 的專業
唯有獨立開業 物治師才能不受限的發揮全力治療 不受醫師/醫院環境的限制
但目前的大環境 普遍的景氣不好 各行各業都糟
醫療業也在健保的影響下 成了四大皆空 血汗醫院
盼望以後 願意出來打拼的同業 能多一點
雖然困難 但這是維持本專業活力的最正式方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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